繁昌区住建局发布:《繁昌区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6日

发布地点: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戴元根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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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今天召开繁昌区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繁昌住房保障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将我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住房保障年审工作

1.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23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及《繁昌区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分配、退出和纠错等流程

2.严把准入退出关。住房保障申请实行“三审两榜”审核程序,即:社区初审、镇政府复审、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和社区一榜公示、住房保障部门二榜公示的审核公示程序,做到审核工作层层把关,保障家庭及时公示,全面接受监督。

3.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年审审核时通过大数据主动核查、政府部门内部和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等方式获取,高审核效率确保申请保障家庭真实无误。

2023年通过各方努力,共受理公租房(含租赁补贴发放)、保租房申请共2945件,审核通过2726件。

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1.实物配租。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租房分配的各项政策积极采取扩大分配范围切实发挥保障作用。2023年分配入住城镇住房保障家庭96户,对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85户实施了实物配租。同时,为盘活存量房源,2023年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住房需求的前提下,提供50套房源,按照市场化租赁方式,用于解决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又无力通过市场解决其住房困难的家庭住房需求。

2.租赁补贴发放。2023年,我区一直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注重发挥好租赁补贴政策的辅助作用,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做到随时受理申请,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准入初审、审核、登记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市下达我区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150年度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386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74.79万元,任务完成率257%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为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根据省市要求,我区将横山产业新城(二期)1092套房源列入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建)计划,年度内已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已出租使用985套,出租使用率90%以上。同时,引入了芜湖江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共同投入,将横山产业新城兴园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为人才社区,提供餐饮、住宿、交通等全方位保障,坚持精细管理,提升居住品质,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对品质生活的需求。

2023年度,我区共争取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租赁补贴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23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1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9万元)。

四、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

根据省、市公租房实行管办分开、市场运作的要求,我区将城区公租房运营和管理权由区繁盛集团下属金昌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各镇辖区内的公租房由各镇运营管理,实行公租房市场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同时,采取弹性租金标准,对保障对象实行分档补贴,建立灵活的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保障能力。为方便住房保障对象交纳租金,区金昌公司2023年度收缴租金393万元,全部用于公租房维修管理等工作。

住房保障工作事关百姓利益,事关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规范住房保障审核、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等行为既是住房保障工作要求,也是民生实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优化申报审批流程,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切实做好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和全社会共同理解和支持繁昌住房保障工作,积极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建言献策。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