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芜湖市繁昌区药品安全监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发布地点: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人: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古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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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今天区市场监管局在这里举办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繁昌区市场监管局对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由我给大家介绍2023年繁昌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加强药品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我区全面加强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强化药品风险防控,努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体制,落实党政同责。

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药品安全工作格局和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强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繁昌区药安委主任,共同承担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二、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强化全程监管。

制定了2023年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先后开展了“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1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检查医疗机构21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1扎实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针对利用网络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假冒化妆品等突出问题,组织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全面自查化妆品经营行为,平台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市场秩序。认真开展国家局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检查规上化妆品经营企业5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约谈1家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9责令改正通知书8。未发现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药品、以及借机哄抬药品和医疗物资价格、囤积居奇等问题。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风险分级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1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3家;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9家;开展了“查隐患、补漏洞、强监管、促提升”专项行动,下发风险隐患自查表,共收到药械经营企业自查整改报告45份,消除了安全隐患;开展“妆安行动”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创建工作(现已有3家达标通过)。省药监局对辖区内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抽验检查。

三、从严从细抓落实,疫苗安全强监管。

深入开展疫苗流通环节隐患排查,完善制度,完备资料为抓手,防控化解安全隐患,与区卫健委联合部署开展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区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0家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确保我区疫苗流通储运环节的质量安全。

、坚持重治乱,打击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案要案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药械化类案件共42件,其中医疗器械类2件,药品类19件(含2件涉刑移送案件,其中一件案值超50万元),化妆品类21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6件;处理12345投诉举报热线10起。

  五、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社会共治。

持续加强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制定了2023年全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举办了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关键人员培训班和药械化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创建了省级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开展了药械化相关法律法规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用药月”安全用药、健康为民主题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