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区农业农村局:《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征集时间:[ 2023-05-04 00:00 ] 至 [ 2023-06-03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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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苏南、浙北等先发地区,深化“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请发送至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日期:202354日至202363

1. 在线留言。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  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3317804@qq.com;

    3.信函方式。邮寄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峨西北路279号,联系人:赵虎,联系电话:0553-7911752


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苏南、浙北等先发地区,深化“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到2025 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改造提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0.74 万户,改造农村公共区域非卫生厕所50 座;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完成应编村庄规划审批,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建设2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495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5%。

二、扎实推进“三大革命”

(一)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全面推广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设计的改厕模式,实行首厕验收制,改造提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 0.74万户。完成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等农村公共区域非卫生厕所改造 50 座。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拓展农村环卫体系、乡镇五金卫浴店等现有服务功能,开展后续管护服务。以镇为单位设立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鼓励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或种植大户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省级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设立和公布管护服务联系方式并张贴到户。[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 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优先治理长江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到2025 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扎实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健全农村水体管护机制。[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区城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建立以镇或村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在镇 (村) 设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站 (点) ,推广有偿制、押金制等方式引导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三大行动”

(七) 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编制区镇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镇连接城乡的战略节点和纽带作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的要求,完成所有应编村庄规划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按照提升型、稳定型、收缩型和撤并型对自然村进行分类。按照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完善行政村分类,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 [区自规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 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体现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按照到 2025 年“全域美丽大花园标准建设”的布局,围绕“繁昌慢谷”美丽乡村风景线和“孙村·山居慢享”“平铺·田园乐享”集聚区,建设 28 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 495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1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镇,加强被撤并乡镇原政府所在村(社区) 的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整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 户以上自然村(组) 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98公里。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争创省级森林村庄3个。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保护。鼓励设计师下乡,开展“最美农房”评选,形成具有芜湖特色的农房设计图集并推广使用。探索建设未来村庄。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规分局、区文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 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城管局、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

(十)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引导专业化机构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广水肥一体化,因地制宜探索经济高效的液体农用有机肥还田利用模式,构建农牧结合循环生态。到 2025 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5%。[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一)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镇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推广“四自一提”(清单式)模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农民教育培训、修订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将已建成的美丽乡村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验收范围。[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规分局、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二) 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各镇、经开区做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区委农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资金。区镇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与任务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支持各镇、经开区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自规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四) 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到 2025 年末,以镇为单位做好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接续开展创建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激励活动。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浓厚氛围。[区委农办、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规分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苏南、浙北等先发地区,深化“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关于我区“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区有关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分为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三大革命”、深入推进“三大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保障措施、附件等6块内容。明确2025 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改造提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0.74 万户,改造农村公共区域非卫生厕所50 座;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完成应编村庄规划审批,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建设2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495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5%。从“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11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工作保障措施。附件1《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表》、附件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表》、附件3《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表》、附件4《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任务表》、附件5《“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

征集已结束,感谢关注!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2023年5月4日将《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繁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部门反馈意见2条,社会反馈意见0条。

 

 

反馈人员或单位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说明理由

企业和群众

 

 

区人社局

建议删除“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激励创建活动”

采纳

不在新增和保留的安徽省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拟新增和保留活动项目内。

区交通运输局

建议“提质建设农村公路98公里”修改为“提质建设农村公路85公里”

采纳

符合省交通运输厅2021-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公里数。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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