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繁事好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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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结合我区实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进“繁事好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情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
1. 在线留言。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 电子邮件、联系方式:政务服务股:姚华军 电话:0553-7871167 601237390@qq.com
关于全面推进“繁事好办”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及省市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我区全面打造“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为统领,以“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为服务宗旨,整合全区政务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区、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023年底前,完成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的修订公布,高频事项实现全区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完成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建成“标准统一、设施完善、服务高效、办事便利”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跨域通办”能力显著增强;更多的高频主体事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繁事好办”成为“全市最优”的政务服务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
1.统一服务事项。结合省市部署安排,2023年12月底前,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衔接落实上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建立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2. 统一服务指南。组织对所有高频服务事项逐一制作服务指南,明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推动业务办理申请、受理、审批标准“三统一”,实现同一事项区内同标准办理。加强长三角政务地图的推广和应用,积极谋划更多服务场景上线。(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3. 统一服务流程。全面清理整合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入口原则上全部统一至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移动端;2023年10月底前,实行“一口申报”,对不能纳入安徽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的事项,编制形成专项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二)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
4.规范场所建设。规范区、镇、村(社区)三级场所名称,场所内部增设“繁事好办”品牌标识;合理设置“咨询导办、预约等候、综合受理、后台审批和24小时自助服务”等功能区域,推动打造集便捷办事、智慧政务、宣教互动、公益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政务综合体”。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力争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5. 规范窗口设置。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办”,逐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村(社区)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再设置其他服务窗口;镇级独立设置为民服务大厅,除保留高频办事窗口外,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减少和取消其他窗口设置;区级服务大厅根据功能区域划分分别设立综合服务窗口。2023年12月底前,“一窗受理”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95%。区、镇、村(社区)均建立“大导服”机制,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咨询引导帮办代办服务;提供免费复印、免费寄递证件材料等服务。(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6.规范人员管理。制定出台政务服务管理规范,统一规范全区政务服务场所日常运行和服务标准。做好综合窗口的设立及受理人员配备工作,镇级不少于2人,村(社区)2人(原则上包含一名后备干部)。建立健全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培训制度中心,定期开展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业务技能。(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7.规范审批行为。推行依法审批、阳光审批、快速审批、闭环审批、智慧审批。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对前端指导、预审、收件、出件、评价等办事环节,实行全流程模块化改造,实现线上线下“自由切换”。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已线上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电子证照平台以及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8.规范服务制度。建立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窗口“只说YES不说NO”、全程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机制,实施高频服务窗口周末轮岗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好差评”在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全覆盖。2023年12月底前,推动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好差评”系统,实名差评实现100%整改。(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9. 规范为企服务。持续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完善企业诉求线上线下“一口受理”、分办交办、闭环办理体系。通过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上门办公会”、企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涉企服务窗口、定期走访、企业家接待日、企业家直通车等方式,做好收集企业诉求的办理,落实涉企事项的闭环办理服务机制。实行常态化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区、镇两级党政领导每个班子成员至少联系服务2家企业(项目),联系包保责任人每季度深入联系点开展走访,“一对一”服务帮扶,精准推送支持政策,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联系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区营商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各包保责任单位)
(三)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行动
10. 开展便民建设。开展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动,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标准化改造,公示事项清单,公开规章制度,配备方便群众的休息椅、饮水机、便民服务箱等设施,构建统一规范、干净整洁、温馨便利的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11.开展跨域服务。设立综合受理平台,完善线下帮办代办和异地协调联动机制,优化通办代办流程,构建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综合窗口代收代办为辅、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通办体系。按照“标准统一、区内一体、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深化“区域通办”改革,实现高频事务就近提交材料。依托“综合受理平台”,推进异地办事。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扎实推进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12.开展集成服务。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一次办好”要求,整合表单、精简材料、压减流程,强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推出更多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式服务。2023年12月底前,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各类高频主题事件集成式服务。(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13.开展就近服务。推动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依托皖事通平台,优化整合公安、税务、市场、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医保、水电气热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商场超市、公共场馆、营业网点等场所延伸。(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14.开展免证服务。强化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的应用互认,推动更多事项高质量全程网办,实现企业群众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审批部门在线审核、审批结果发放电子证照、全流程材料电子化归档。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证照替代、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的减化、减免。(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15.开展兜底服务。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在室内显著位置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规范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办不成事项,实时推进处理,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兜底服务。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均须设立咨询电话,随时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全区设立统一的二维码,及时收集、处理群众的反馈意见,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繁昌区“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经开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指导督促“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政务服务经费、人员、场地保障,不断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繁事好办”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改造、运行保障及日常工作督查,区数据资源局要加强对镇、村(社区)具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以企业群众实际感受为重要标准,综合运用社会评价、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繁事好办”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区政府考核内容,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推进迟缓的镇和单位,实行约谈通报。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强“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创建经验的总结提炼,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创建成效。广泛开展群众评议与调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积极争取上级创新试点,总结形成一批具有繁昌特色的政务服务创新案例,不断提升“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影响力。
起草说明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我区全力打造“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起草过程
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区数据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繁事好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电话、发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各镇、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意见。2023年6月5日,召开繁昌区“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工作座谈会暨现场观摩会,座谈征求各镇、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意见,2023年7月11日,召开“繁事好办”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会,再次征求各镇、经开区意见,2023年8月8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书面征求了区委编办、区效能办、区营商办等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3个单位3条修改意见,2条建议已采纳,1条建议不采纳。区数据资源局根据收集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全面推进“繁事好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送审稿)》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1.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结合我区三级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提出了2023年底前,完成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的修订公布,高频事项实现全区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完成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建成“标准统一、设施完善、服务高效、办事便利”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跨域通办”能力显著增强;更多的高频主体事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繁事好办”成为“全市最优”的政务服务品牌。
2.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结合繁昌实际,计划开展三项提升行动,即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做到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服务流程三统一;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做到场所建设、窗口设置、人员管理、审批行为、服务制度、为企服务六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行动,实现便民建设、跨域服务、集成服务、就近服务、免证服务、兜底服务六到位。
3.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推广等三个方面,为我区推进实施“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2023年7月27日将《关于全面推进“繁事好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到部门反馈意见2条,社会反馈意见0条。同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座谈会,向区直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共收集修改意见1条。详细意见采纳情况如下表:
征集形式 |
反馈人员或单位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说明理由 |
网 络 |
企业和群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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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阳镇人民政府 |
建议删除事项清单中行政处罚类、信访类事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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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镇人民政府 |
建议保留镇级为民服务中心社保、民政、卫健医保窗口 |
不采纳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省、市关于推进综窗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务主要领导关于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批示精神,结合《繁昌区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调研报告》,镇、村两级为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站)综窗改革势在必行,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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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
区委编办 |
建议将“2023年8月底前,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改为“2023年8月底前,编制公布《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本)”,并将统一编制“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基本目录”这句话删除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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