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繁昌区农业农村局:《繁昌区发展五华鸡产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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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五华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五华鸡全产业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繁昌区发展五华鸡产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智慧共识,提高实施意见可行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对加快五华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五华鸡产业发展的建议,我们将在实施意见中予以合理吸纳。
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3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在线留言方式。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04404716@qq.com;
3.信函方式。邮寄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峨溪北路279号,联系人:杨文超,联系电话:0553-7911141。
繁昌区发展五华鸡产业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发挥五华鸡特色资源优势,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绿色食品家禽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加快五华鸡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品种优良、生态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要求,加速绿色食品家禽全产业链建设,力争到2025年,五华鸡饲养量达500万羽以上,全区标准化规模生态养殖比重达60%以上,把我区打造成长三角重要的绿色禽蛋、禽肉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主要工作
(一)提升五华鸡种质资源保护开发水平。高标准建设五华鸡原种场,科学保护五华鸡种质资源。加强五华鸡祖代、父母代种鸡场建设,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的优质良种繁育基地,提升供种能力。加大经济遗传性状选育力度,培育高产优质纯种品系及其配套饲养技术研发,提高五华鸡市场竞争力。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打造五华鸡种业品牌。
(二)推广五华鸡标准化规模生态养殖。制定五华鸡商品代鸡林下饲养技术规范,推广中前期封闭饲养、后期林下散养的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提高五华鸡产品品质,增加养殖效益,培育五华鸡养殖龙头企业。引导专业化机构参与养殖污染治理。创建五华鸡示范场和美丽牧场。研发和推广使用五华鸡专用饲料。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五华鸡养殖主体建设数字养殖工厂。
(三)健全五华鸡疫病防控体系。加大五华鸡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制订五华鸡常见病防控技术规范。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加强五华鸡经营主体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五华鸡疫病防控,全面提高五华鸡饲养环节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四)提升五华鸡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五华鸡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企业。制定五华鸡(蛋)产品标准,支持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定期开展五华鸡(蛋)产品飞行抽检,建设与省、国家互联互通的五华鸡产品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将标准化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
(五)完善五华鸡产业链条。与高校、科院院所合作成立五华鸡研究院,开展五华鸡风味、特色加工、营养价值等方面科学研究,在巩固五华鸡(蛋)传统加工优势的基础上,支持有实力的加工企业实施技术与产品升级,积极开发畅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延长五华鸡加工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空间。
(六)创响五华鸡知名农业品牌。统一五华鸡产品标识,注册五华鸡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规划建设五华鸡展示馆,全面展示五华鸡的历史文化、种源研究繁育、生态养殖示范、特色风味美食等。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开展五华鸡品牌建设和宣传。
(七)开拓五华鸡产品市场。在市域范围内农贸市场推广设立五华鸡专营门店和长三角城市推广设立五华鸡专营店。与老乡鸡、大润发等国内知名餐饮企业、超市合作,有效提升五华鸡产品在餐饮企业、商超“见面率”。推广五华鸡系列冷鲜产品电商销售、养殖加工餐饮一体化、连锁经营及直供直销等营销和销售新模式。
三、扶持政策
(一)种业建设
1、扶持录入全国畜禽种业调查系统的五华鸡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祖代五华鸡种禽场,每套补贴10元,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父母代五华鸡种禽每套补贴3元,每年单个养殖场补贴不超过3万元。
2、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认证的五华鸡种禽场,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奖补。
3、对五华鸡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进行基础设施、鸡舍设施设备、消毒防疫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等升级改造的养殖场,达到“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资源化”要求,当年一次性给予投入资金50%的奖补,单个养殖场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基地建设
4、扶持商品代养殖场。对饲养场所建有封闭的防疫网(墙)、消毒池或消毒设施、无害化处理池(井)、与养殖量相匹配的鸡舍和粪污收集发酵棚的五华鸡规模养殖场(户),当年新增饲养规模0.5万只及以上、1万只及以上、2万只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补1万元、2万元、3万元。
5、新建专用青年鸡培育鸡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每平方米鸡舍奖补500元,每场最高10万元。
6、对通过认定五华鸡示范场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三)市场建设
7、对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五华鸡专营店且专用标牌销售的,按省外5万元、省内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8、区内经营主体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五华鸡特色产品,且运行满一年以上,年销售五华鸡产品达30万元以上的,年奖励3万元作为销售平台维护费。
(四)品牌建设
9、推行农产品食用合格证制度,对五华鸡一次性脚标据实奖补。
10、鼓励新建五华鸡深加工等企业,对新引进五华鸡深加工企业按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执行,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
(五)其它
11、 其它产业扶持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五华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部署和指导全区五华鸡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五华鸡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五华鸡产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各镇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下同)确定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确保五华鸡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各镇政府各负其责,开展典型事例宣传、举办五华鸡文化节等,激发五华鸡养殖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资金要素。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安排,五华鸡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列入区级财政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的拨付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进行。
(四)强化技术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机制,将技术服务落实到生产一线,做好分类技术指导,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五、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体系内的各项政策与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同一经营主体的相同项目在其他部门已享受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本意见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繁昌区发展五华鸡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繁昌区发展五华鸡产业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濮思延
副组长: 范 宁 区政府办
张 军 区农业农村局
张尚斌 区财政局
成 员:魏沺沺 区财政局
姚敦林 区农业农村局
毛孝孟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冯春风 区商务局
谢宏林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姚 春 区市场监管局
吴 军 区生态环境分局
刘 涛 繁昌经济开发区
陶海燕 繁阳镇政府
滕 兵 荻港镇政府
蒋抖明 孙村镇政府
高 磊 平铺镇政府
江文汉 新港镇政府
伍枝俊 峨山镇政府
领导小组成员如岗位有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姚敦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区五华鸡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五华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五华鸡产业重大项目计划、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促进全区五华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区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全区五华鸡产业发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关于促进五华鸡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事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筹备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统筹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五华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跟踪了解各成员单位推进五华鸡产业发展的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五华鸡产业发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协调落实五华鸡产业发展政策兑现等有关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五华鸡又称平铺麻黄鸡,属肉蛋兼用型品种,主产于芜湖市繁昌区,中心产区为繁昌区平铺镇五华山周边区域,分布于皖江流域。其个体中等,羽色偏黄,耳叶红中带白斑,并具有青喙、青胫、青趾“三青”特点。2009年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家禽专业委员会鉴定。同年列入安徽省畜禽地方品种保护名录。进一步发挥五华鸡特色资源优势,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绿色食品家禽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起草依据
根据《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县促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繁政办秘〔2020〕67号)和《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繁政办秘〔2022〕48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实际,起草《繁昌区发展五华鸡产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
简称“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五个部分内容:
(一)目标任务。以加快五华鸡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品种优良、生态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要求,加速绿色食品家禽全产业链建设,力争到2025年,五华鸡饲养量达500万羽以上,全区标准化规模生态养殖比重达60%以上,把我区打造成长三角重要的绿色禽蛋、禽肉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主要工作。主要包括提升五华鸡种质资源保护开发水平、推广五华鸡标准化规模生态养殖、健全五华鸡疫病防控体系、提升五华鸡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五华鸡产业链条、创响五华鸡知名农业品牌、开拓五华鸡产品市场等7项工作。
(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五华鸡种业建设、基地建设、
市场建设、品牌建设等5个方面11条扶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和强化资金要素等3条举措。
(六)其他事项。主要包括奖补原则和执行日期等内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实施意见》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序号 |
反馈人员或单位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说明理由 |
1 |
企业 |
建议调整为“区内经营主体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五华鸡特色产品,且运行满一年以上,年销售五华鸡产品达30万元以上的,年奖励6万元作为销售平台维护费。” |
不予采纳 |
根据《繁昌区农业农村局 繁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繁昌区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实施细则的通知》(繁农〔2023〕3号)规定“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五华鸡专营店经营主体,年销售额30万元以上的,按照省外5万元,省内3万元进行补助” 综合权衡,不宜过高。 |
2 |
群众 |
建议调整为“扶持商品代养殖场。对饲养场所建有封闭的防疫网(墙)、消毒池或消毒设施、无害化处理池(井)、与养殖量相匹配的鸡舍和粪污收集发酵棚的五华鸡规模养殖场(户),当年新增饲养规模0.5万只及以上、1万只及以上、2万只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补2万元、3万元、5万元。” |
不予采纳 |
根据《繁昌区农业农村局 繁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繁昌区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实施细则的通知》(繁农〔2023〕3号) 规定:“对当年新引苗饲养五华鸡规模0.5万只及以上、1万只及以上、2万只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补1万元、2万元、3万元”,综合权衡,不宜调高。 |
3 |
部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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