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13 15:09 来源: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20912001 来信时间: 2022-09-12 12:40:5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贾****
内容: 本人父母2016年在繁昌区平铺镇平铺小区购买了一套安置房,房产证上还是卖家名字,现在想过户。请问过户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现在过户的收费政策是怎么样的?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答复时间:2022-09-13 15:09:37

答复意见:

“贾****”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表述,您应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原产权人、购买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产权证原件,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办理过户时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性质为划拨)、税款,具体标准根据交易双方房产等情况确定。您可携带材料到窗口具体咨询。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553-78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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