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芜湖市繁昌区残疾人联合会:《芜湖市繁昌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芜湖市繁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征集时间:[ 2022-08-08 00:00 ] 至 [ 2022-09-08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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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我会结合繁昌区残疾人工作实际,起草了《芜湖市繁昌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智慧共识,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对我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符合我区实际和发展导向的建议,我们将在规划中予以合理吸纳。

征求意见日期: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在线留言方式。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83233604@qq.com;
3.信函方式。邮寄地址:芜湖市繁昌区陵园路2号,联系人:吴繁婕,联系电话:0553-7874835。


芜湖市繁昌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芜湖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繁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芜湖市残联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现代化迈进、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奋勇争先,加快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繁昌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注重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固根本、提质量。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的发展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进一步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效,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实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层次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备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精准有效,残疾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有效提升。

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

——

与全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定任务

预期性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

残疾人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

预期性

7

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8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预期性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5

90

约束性

10

残疾人辅具适配率(%)

>85

90

约束性

11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定任务

约束性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让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残疾人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关心关爱残疾人。

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管理服务。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做好“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社会保障水平加强临时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

3.改善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增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照护服务。落实好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4.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落实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缴纳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以及29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的门诊保障工作。落实残疾人参加城居民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落实失业残疾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待遇。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支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财产保险,提高残疾人抗风险能力。紧紧围绕繁昌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支持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进出境提供便利。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和信息消费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贴以及残疾人乘坐内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优待政策。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公共停车场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费停放。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孤残儿童等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残儿定点康复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做好伤残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的合理衔接保证伤残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有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

7.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保护。推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更好保障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村(社区)可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动员村(居)民协助残疾人有效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和临时生活照护措施。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补贴办法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支持。

4.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APP流量资费。

5.残疾评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及便利服务。

二、服务类

1.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助解决。

2.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繁昌经开区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镇(繁昌经开区)根据需要建立残疾

人托养服务机构或依托党群(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企业等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托养机构要发挥示范作用。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

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特残教育学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机构中通过设置社工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社工服务。

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住所地的村(居)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尊严。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巩固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依法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进行奖励。

专栏3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给予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给予奖励,激发市场主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活力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发挥残疾人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健全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依托“互联网+”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困难者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统筹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拓宽残疾人特别是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渠道。为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和管理制度。组织参加每年一届的全国、全省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改善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为高校残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保障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办好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

5.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对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有效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应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扶持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申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促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等就业执业推动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

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

业。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

7.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地方设立的村保洁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品质

1.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好就医便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全市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发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优势,引进优质康复资源,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康复救助标准,确保实现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加康复服务供给,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完善全面康复业务布局,充实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康复,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

3.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康复辅助器具在残疾人服务、教育和就业机构中的集中应用,制定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配置补贴政策,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加快智能型、改善型康复辅助器具的推广使用,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更好地满足残疾人需求。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完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引导和培育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4.强化残疾预防。实施繁昌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结合“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致残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的配备,提高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儿童跌倒等意外伤害,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

专栏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开展“渐冻人”等罕见病致残康复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和救助年龄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乡镇(繁昌经开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服务。

4.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

“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辅具产业培育。康复辅具产业培育。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

合创新试点工作,发展特色园区,打造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提升我康复辅助器具实业化、实体化水平。

6.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程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医等培训内容。

5.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发展。实施芜湖市繁昌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支持服务。实好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对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依托各类教育资源,做好残疾人继续教育、学历培训。

6.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快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行新课标新教材,改革教学教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提高待遇水平。加强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专栏6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规范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教育安置规范送教(康)上门服务,进一步落实送教(康)上门经费与支持保障政策。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含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或兼)业人员

5.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活动。推进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

7.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服务。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繁昌”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读书达人演讲比赛”“残疾人文化周”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基层按规定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点,更好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加强农村地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为盲人、聋人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鼓励网络媒体和融媒体中心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组队参加全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队参加芜湖市残运会、特奥会。广泛动员残疾运动员,积极备战全省全国残运会、特奥会等重大赛事。

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等,按规定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新建一批残疾人文化活动基地,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培养壮大残疾人文体人才队伍。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做好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影视剧等服务工作。推动公共图书馆无障碍阅览室建设增加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继续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扶持电视

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4.网络媒体文化服务。加强融媒体建设依托网络媒体开设残疾人文

化宣传专题节目。

5.特殊艺术推广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6.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扶持一批吸纳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二、残疾人体育服务

1.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设立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积极参加“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等活动。

2.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为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

8.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参与助残慈善活动。实施“共享阳光”行动,营造融合发展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具有繁昌特色的公益活动。加快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普惠性养老、托幼、生活服务业发展布局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积极培育助残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业。

9.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和行业管理。细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施工规范、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标准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间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加强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评价。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落实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

(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让残疾人发展环境更加友好。

1.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涉及残疾人的地方立法应充分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反残疾歧视评估广泛征询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等意见。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支持制定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优惠扶助规定。

2.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平安繁昌建设,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支持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社会组织、高等院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构建市、、乡镇(繁昌经开区)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引导残疾人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不断提升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代表、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履职尽责

3.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新建、改建设施应符合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增加城市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停车区域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加大对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擅自改变设施用途行为的依法处理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在乡村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社区建设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家庭和无障碍环境。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无障碍设施认证工作。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4.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评比指标。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推进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专栏8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施。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残疾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和居家适老化改造

4.无障碍厕所。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

台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无障碍改造。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等网站和APP应用程序的无障碍改造。

2.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ATM机、轨道交通自助检票设备、机场自助值机设备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3.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4.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三、无障碍服务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手语、字幕、语音等服务。支持建设听力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

5.营造社会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和政策研究厚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有效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鼓励更多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按照有关规定对全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予以褒扬激励。完善社会助残服务机制,采取党建引领助残、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助残项目,形成党建引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6.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实现残疾人服务设施全覆盖。建好用好残疾人服务设施,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设施运营,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加强网上残联建设,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皖事通办”平台,落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逐步推进残联业务事项的线上线下共融,不断创新残疾人服务管理新模式,在残疾人就业服务、康复服务等更多领域实现“秒批秒办”,提升服务效能。加快建设“智慧残联”,以残疾人基础信息库为中心,整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基础信息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通过与残疾人相关的多途径的数据收集、分析与沉淀,形成基于残疾人个体及群体的“档案信息数据仓库”拓宽与残障人士沟通交流平台,提升精准助残服务能力,完善本地化助残服务体系

专栏9  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重点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置专业设备和器材。

2.特殊教育学校提升项目。设置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支持面向孤独症儿童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加快推进繁昌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3.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

4.互联网康复服务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

5.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就业服务资源管理系统、按比例就业评审系统、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保障有效运行。

6.智慧残联建设项目。形成基于残疾人个体及群体的“档案信息

数据仓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7.科技助残项目。鼓励科创企业开发智能化助残产品,开展基于智慧

城市建设的信息无障碍技术研发等。

7.促进残疾人事业城、区域协同发展。结合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强化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辐射带动村残疾人服务引导鼓励城镇残疾人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城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贯彻全省“一圈五区”协调发展战略部署,健全完善全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落实好《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合作共赢。共同打造一批长三角志愿助残、社会助残工作品牌。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创新合作方式,实现区域合作、工作互动、信息共享,建立经常性的合作沟通机制,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办好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协作论坛,不断深化拓展合作成果。办好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协作论坛,不断深化拓展合作成果,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残疾人民间对外交流。

8.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乡镇(繁昌经开区)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服务全覆盖,在乡镇(繁昌经开区)普遍建立“残疾人之家”在村(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工作站”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文体娱乐等服务并积极探索“医养康养”结合模式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长效运行保障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在城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9.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深化残联系统改革成果更好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强化区镇(繁昌经开区)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改善乡镇(繁昌经开区)残联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工作能力。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充实残疾人工作力量。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青年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牢坚持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多元化的投入格局。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做好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合理安排经费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好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投入格局。

(三)强化人才培养。积极构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加快培养残疾人工作专业队伍。对专门从事特殊教育、手语翻译、就业服务、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服务和体育训练指导等残疾人工作者按政策给予特殊津贴。运用科技创新助力残疾人事业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学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开展康复、残疾预防等基础研究支持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智能手语翻译、信息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推广应用。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各镇(繁昌经开区)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绩效考评。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由政府残工委组织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各地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政府残工委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2年6月,市政府印发《芜湖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立足芜湖市情,设置11项主要指标,提出4项重点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设置9个重点项目专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既符合我市现阶段发展实际,又更好满足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需要。

市里文件要求各县区要及时出台《规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芜湖市繁昌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民生,对推进新时代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不能少”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

根据《芜湖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及《繁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芜湖市繁昌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三部分内容:

(一)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提出4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让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二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尊严。三是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品质。四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让残疾人发展环境更加友好。

(三)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培养、责任落实和绩效考评等5个方面,明确“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规划审议通过后,建议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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