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布:《2021年繁昌区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4日

发布地点: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人: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苏毅

人:

文字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参与、指导。根据区新闻发布工作安排,现由我向大家通报2021年繁昌区生态环境工作有关情况

一、域环境状况

2021年,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总体完成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日均值33.1μg/m3PM10日均值62.5μg/m3NO2日均值25.0μg/m3,SO2日均值8.0μ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86.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达标率100%,黄浒河国控断面水质达到类标准(优于考核目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功能区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dB68dB,分别达到1类、4类标准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全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一)扎实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33件,办结33件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个案问题5个,办结5个交办我区信访件45件,已办结45件。市级层面交办问题题7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推进1严厉打击污染行为,28家次企业立案,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件,处罚27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钢铁、铸造、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完成145家涉气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核查、204家涉气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指导14VOCs治理项目制定一厂一策荻港海螺被生态环境部评定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A级企业建华建材获评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完善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管理台账,加大动态巡查与监管整治力度;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6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起;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降低扬尘污染,累计实施现场查处车辆307辆、非现场处罚129起,27家水泥烧结选矿企业建设或改造冲洗平台并纳入非煤矿山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三)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严守长江岸线“1515”三道防线,扎实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织密织牢长江生态防控网。加强饮用水保护区管理,及时驱离违停船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清江清河清湖行动150个入河排口“一口一策”编制134个排口监测。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有序推动城区荻港、孙村、新港等集镇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港口码头规范化建设,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通过E系统等,规范收集、处置船舶污染物。

(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4个省级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启动4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拆除工作成果,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至95%以上;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未出现反弹。固体废物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危废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指导固废经营产生单位全部完成申报8家企业按时完成土壤隐患排查未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隐患5处开发利用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家尾矿库开展污染防治成效评估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坚持查、治、建三环节一体化推进,长江干流繁昌段及重要支流实现全面禁捕。生产矿山已实现绿色矿山创建全覆盖,6家已录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20家已建成市级绿色矿山。积极开展国土复绿行动,完成植树造林4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5

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重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推深做实重点工作的关键之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坚持推动稳增长,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做好减量,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开展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生态振兴试点村(镇)建设,加快建立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三)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年行动,系统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紧盯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四)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压实生态保护监管职责,积极推进“绿盾”行动,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