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繁昌区住建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为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繁昌区住建局 征集时间:[ 2022-05-21 00:00 ] 至 [ 2022-06-20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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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暖企纾困,助力企业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区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的冲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为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日期: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在线留言方式。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578273468@qq.com;
3.信函方式。邮寄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140室,联系人:仇东,联系电话:0553-7853733。


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为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助力企业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区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的冲击,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合理延长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政府投资项目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房的,交付期限顺延;支持建设单位援引不可抗力条款顺延交房期限顺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提高农民进城购房补助额度(由200元/㎡提高至500元/㎡,每套补助上限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出台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对2022年11日后在繁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在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在繁暂无自有住房的青年英才在繁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35周岁及以下的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为购房款的14%最高不超过25万元,首期为购房款的9%,剩余5%分5年等额兑现;35周岁及以下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为购房款的12%最高不超过25万元,首期为购房款的7%,剩余5%分5年等额兑现。

  、顺延建筑施工工程工期。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加快工程进度,除建筑施工企业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工期顺延;无法按照原施工工期竣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工期。

、全面落实综合查验备案制度。执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制度,精简综合查验备案资料,简化办事流程。允许住宅小区分期建设、分期查验、分期交付使用。

助力缓解资金压力。严格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用"加速度”为房地产等纾困解难将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退税办理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提高真金白银退库至企业账户的效率,扶持其快速恢复发展。

七、强化水电气等要素保障。严格落实水电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杜绝不合理收费环节和名目,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水电气企业在相关工程造价上给予房地产企业予以优惠。

本意见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其中:农民进城购房补助和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申请截止等时间,按《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繁昌区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另有新规定的,遵照执行。

 

 

起草说明

《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为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和

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草稿)》

的起草说明

 

一、相关背景

2022年以来,安徽各地相继出现新冠疫情,尤其是3月23日繁昌新冠疫情导致中心城区实行社会面管控近1个月,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遭受较大冲击。为切实暖企纾困,助力企业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促进我区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草稿)”。

二、起草过程

4月初以来,区住建局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建设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办〔2020〕5号)精神,并借鉴铜陵、阜阳、六安等市相关政策措施,立足我区房地产、建筑业实际困难,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为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稿)》,经组织2次修改,形成本“意见(草稿)”。

三、主要内容

“意见(草稿)”提出了扶持建设施工和引导扩大需求两个方面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摆脱目前困境,共七条

一是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可延期3个月;

二是合理延迟开发项目交付期限,其中原计划2022年内交付的项目可顺延1个月交付;

三是引导和刺激购房需求,提高农民进城购房补助额度,并实施区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

四是顺延建筑施工工程工期,规定建设或施工单位不得盲目抢工期、抢进度,确因疫情影响的项目应合理顺延施工工期,除施工单位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是全面落实综合查验备案制度,要求精简资料、简化流程,允许住宅小区结合实际,实行分期建设、分期查验、分期交付使用,以便更好防范交付矛盾纠纷;

六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大执行留抵退税政策工作效率,助力企业快速恢复发展;

七是强化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扶持项目建设。

征集已结束,感谢关注!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序号

反馈人员或单位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说明理由

1

 

开心拉

繁昌区青年英才安家补贴预定方案对只有在2020.1月以后缴纳社会保险的青年人,才能申请。我恳请领导能把此标准放宽一些。

拟不予

采纳

与文件规定在繁服务期不低于5年精神不符

2

飞舟延点开

建议一:由于繁建〔2021〕54号《在繁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购房补助和契税补贴工作实施细则》购房时间规定在201811日及之后,而补助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1231日,距今还有半年时间。为保证原符合申领条件人群不受影响。建议新文件规定起始时间不变,补助补贴申请截止日期据实顺延。

建议二:设立购房补贴相关规定的目的是吸引人才和促进房地产及建筑等行业,人才方面关键是将已出去的人才拉回来和在繁区域内的购房消费,使适用条件应符合常理并起促进作用。繁建〔202154号文件中适用条件二:申请人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申请时须为缴费状态。繁工作人员现有的解释均为申请时不仅要在繁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半句的”申请时须为缴费状态“也必须是在繁昌区的缴费的才可以。这样设置过于局限。无法促进离繁人才回归本土,吸引外来人才首次来繁兑现时间过长担心政策变动,毕竟每年更新。   个人建议可以改为“申请人需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申请时已与我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社保为缴费状态”。

拟不予

采纳

反应内容不在公开征集意见的文件范围内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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