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25日
发布地点: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主持人:区医保分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蓉
发布人:
各位新闻界朋友:
为切实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医保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我市于2021年11月12日印发《芜湖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2022年1月1日正式执行。县域内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大病保险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其中医疗救助救助标准及办事流程如下:
1、资助参保: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2022年资助标准为:
①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农村五保户、孤儿,2022年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0%定额资助,2022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③低收入监测人口:50%定额资助,2022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2、医疗费用救助: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芜湖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医保发〔2021〕76号)规定给予救助。
人员类别 |
救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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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元) |
救助比例 |
救助年度限额 |
二次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监测人口,可视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适当给予倾斜救助。起付线及救助比例按所属人员类别医疗救助待遇执行,年度限额2万元。 |
|
特困人员 |
0 |
90%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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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0 |
75%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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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监测人口 |
3000元 |
60%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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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救助人员 |
20000元 |
50% |
30000元 |
无 |
依申请救助流程: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市、区)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 温馨提醒:需要前往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请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