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年将至限期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13 16:35 来源:繁昌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11212001 来信时间: 2021-12-12 11:17:40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安****
内容: 区长您好,新年将至,繁昌区一直履行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们希望可以在年三十、大年初一、初二解禁3三天。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驱赶年首是传统习俗,家家户户在爆竹声中迎接新的一年。现在这种没有一点声响的过年一点年味也没有了。希望政府可以采纳使用安全有效节制的燃放爆竹安排,限期限地限时的燃放烟花爆竹策略等。老一辈都希望可以保留传统习俗也希望政府多深入民间体会民意。致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繁昌区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2021-12-13 16:35:43

答复意见:

“安****”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1年,区政府对繁昌禁放区域、时间等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于同年1月12日由区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施行。通过全区广大干群共同努力,禁放形势持续向好,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和重大火灾事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97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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