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繁昌区人社局:《关于鼓励支持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我要留言
- 留言选登
- 征集结果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进一步缓解区内企业用工难题,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鼓励支持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关于鼓励支持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邵晨 联系电话:0553-7872342
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241200
关于鼓励支持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的
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进一步缓解区内企业用工难题,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对象和认定标准
(一)鼓励对象。繁昌户籍劳动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下同)与繁昌区中小微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稳定就业满3个月及以上的返乡就业人员。
(二)认定标准。返乡就业前在繁昌区外就业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凭返乡就业前6个月及以上的区外参保记录或工资发放凭证,亦可凭异地居住证等相关证明认定;返乡就业前在部队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凭退役证等相关证明认定;返乡就业前在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就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等相关证明认定。
二、鼓励支持措施
(一)稳定就业人员补贴补助优惠政策。对符合鼓励对象的返乡稳定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发放或享受相关补贴补助优惠,并及时予以兑现:
1.发放就业补贴。按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职、高中)(含技工或中层以上管理和技术人员)、初中及以下(含普工)学历层次,分别给予每人最高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5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稳定就业满1年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就业补贴;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分别按7000元,5600元、3500元、2100元、1750元、1400元标准发放补贴;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分别按3000元、2400元、1500元、900元、750元、600元标准发放补贴。每位返乡就业人员只可享受一次就业补贴,按稳定就业时间最长时限标准发放。(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发放返乡交通定额补助。返乡交通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标准补助;500元及以上的据实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享受购房补助和契税补贴。在繁昌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符合人才安居保障政策条件的,按《在繁就业创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和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繁建〔2020〕20号)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安家补助和契税补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4.享受生活补贴。对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工种)(具体由区人社局每两年发布一次目录)、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大学专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5.享受子女教育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子女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6.享受优惠公交政策。增加园区公交班次,优化公共交通路线,提供企业员工直达镇村的上下班公交班车服务。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办理一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年卡。(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7.享受父母健康服务政策。为本人父母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每人600元的套餐标准安排一次免费身体健康检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8.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入职前可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同年度内可参加两项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签订劳动合同1年内可享受免费岗前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9.发放技能提升补助。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取得相应证书后在企业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分别按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二)村(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企业招工引才组织奖励政策。对村(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和企业以及劳务中介组织开展返乡稳定就业工作,经认定符合鼓励对象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招工引才组织奖(不重复奖励):
1.村(社区)和合作社招工引才组织奖。鼓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合作社发展劳务经济,对经认定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合作社组织介绍返乡人员到区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介绍一人给予最高5000元的招工引才组织奖励,其中:稳定就业满1年的奖励5000元;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奖励3500元;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奖励1500元。奖励资金的20%部分,可用于奖励实际招工人员,其余资金用于发展壮大合作社集体经济和村(居)工作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企业或中介机构招工引才组织奖。引导企业采取以工招工、外出招工等方式自主招工,鼓励劳务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含劳务经济人)参与招工,对经认定由企业自主招工或通过中介机构参与招工引进返乡人员到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招引一人给予自主招工的企业或中介机构最高1000元的招工引才奖励,其中:稳定就业满1年的奖励1000元;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奖励700元;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奖励300元。对介绍返乡技能人才稳定就业且上岗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分类,分别增加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的标准给予组织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本意见规定的各项奖励、补贴资金符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余资金由区财政保障。本规定政策体系内的各项政策符合多项省、市、区政策补贴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享受原则执行。
本意见规定的各项补助补贴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由各相关牵头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另行制定。本意见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区人社局、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意见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居民就业,保障企业用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区委、政府的安排和要求,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吸引区内在外人员返乡就业。
二、制定意义
通过发放补助、降低回繁就业成本,帮助解决繁昌籍返乡就业人员子女教育、交通保障等问题,调动镇、村及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多方位引导、推动繁昌籍在外人员返乡就业,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起草过程
2021年2月6日,在梳理我区现有政策、借鉴周边县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政策意见》初稿,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讨论修改。2021年3月8日,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讨论研究。2021年3月15日,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
四、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方面主要内容是明确鼓励支持对象和人员认定标准;第二个方面主要内容是明确对符合鼓励支持对象的返乡稳定就业人员的补助政策,包括发放返乡就业补贴、返乡交通补助、返乡留繁实习奖励和享受子女教育、优惠公交政策等五项内容;第三方面主要内容是明确对镇、村及企业开展返乡稳定就业工作的奖励和考核措施。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进一步缓解区内企业用工难题,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鼓励支持繁昌籍人员返乡就业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