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助保险
发布时间:2020-12-25 09:04
来源:繁昌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20201223002 | 来信时间: | 2020-12-23 11: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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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程**** |
内容: | 村委会说家里有车就不给报销,也没明确说车子在谁名下不给报销,现在是有这个政策吗?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好让老百姓提前知晓,不走冤枉路。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繁昌区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12-25 09:04:42
答复意见: “程****”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芜湖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芜湖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可参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民救〔2019〕61 号)文件要求执行”。“民救〔2019〕61 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家庭或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获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各种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的;……”。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258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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