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助保险

发布时间:2020-12-25 09:04 来源:繁昌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1223002 来信时间: 2020-12-23 11:29:1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程****
内容: 村委会说家里有车就不给报销,也没明确说车子在谁名下不给报销,现在是有这个政策吗?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好让老百姓提前知晓,不走冤枉路。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繁昌区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12-25 09:04:42

答复意见:

“程****”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芜湖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芜湖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可参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民救〔2019〕61 号)文件要求执行”。“民救〔2019〕61 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家庭或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获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各种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的;……”。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258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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