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意见征集】繁昌区教育局:《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繁昌区教育局 征集时间:[ 2020-12-10 00:00 ] 至 [ 2021-01-09 00:00 ] 状态: 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我要留言
  • 留言选登
  • 征集结果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芜政〔202041 号)精神,切实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服务,由区教育局草拟了《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可在当前页面下方留言区留言)。

征求意见日期:20201210日至202119

联系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0553-7917461

电子信箱:1370758485@qq.com 

邮寄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二楼225

邮政编码:241200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芜政〔202041 号)精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服务,结合实际,现就我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中小学放心午餐、安心午休及爱心课后服务(以下简称“三心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全力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服务。

二、目标任务

积极、稳妥做好区内中小学“三心工程”工作,解决广大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家长放心、教师尽心、学生安心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中小学“三心工程”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学校主体、企业担责、家长分担”的运行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综合改革、系统推进。

(一)城乡同步,全面施行。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启动,先期选择一部分学校开展试点,2020年秋季开始,全区所有中小学全面施行。

(二)县区负责,学校组织。区教育局承担全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其他部门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三)稳妥推进,逐步完善。坚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一校一策、家庭自愿。在稳妥实施推进过程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中小学教育综合服务改革工作包含放心午餐工程、安心午休服务、爱心课后服务。

(二)服务对象。面向所有有午餐、午休和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三)服务时间。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服务时间在保证学校教师每周必须的集中思想政治学习及教学业务进修前提下,原则上为学校上学后至17:30左右(最晚不得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校情确定)。

(四)服务内容

1.放心午餐工程。全区中小学采用自办食堂供餐模式为主,企业配餐模式为辅。学校要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采取自主供餐模式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定期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采取配餐模式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达到A资质以上等级集体配餐单位目录,向学校公示,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自行按照竞争方式从中遴选确定配餐企业。

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共同确定统一食谱、统一食材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实行陪餐,统一监督管理”,做到“五个统一”,确保学生餐费用于午餐,确保供餐食品营养品质,确保供餐安全。

各校需配备冷藏和加热设备,免费供自带午餐的学生使用,同时还应为学生提供能安全饮用的热水。

学生午餐费用由家长承担。

2.安心午休服务。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充分了解学生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及午休方式。学校根据学生自身需求,可以在教室安排简易午休,鼓励家长购买简易午休用品;也可以在午休时间将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向学生开放,安排适宜的活动,如:口语交际、运动健康、音乐绘画等,丰富学生午间生活。

3.爱心课后服务。按照“满足需求、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正常放学后有托管需求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学校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学校结合室场、师资等情况,根据学生家庭距离、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情况确定服务对象,摸清工作底数,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以学校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为主体,同时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各类校内外资源,如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社团、兴趣小组活动;可以创新工作方式,聘请校外专家、离退休教师、志愿者等参与服务。学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资源,适当开展各类能够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科技、文化等活动及校本课程。根据不同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等开展有针对性特色分类活动,真正做到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寓教于乐。

小学阶段活动:一、二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活动: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芜湖市繁昌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学校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明确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本着“成本合理分担、政府财政补贴”的原则多方筹措经费

在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核定之前暂不收费。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在绩效工资以外,区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教育服务的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不得用于任何无关开支。

(三)严格规范管理。学校要严格遵守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借机将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盈利性机构,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购买好相关保险,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四)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要建立健全登记和备案审查制度,将备案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单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高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要建立综合考评及退出机制,对面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定期考评;四是做好校长、值班教师陪餐;五是督促学校会同家委会,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达到A级水平的配餐企业中,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配餐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行“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主动向学校、教育部门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校外供餐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每家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必要时将检查结果向教育部门通报。三是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依法查处

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快速应对,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企业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受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道路拥堵时,由公安交警部门引导先行;配餐企业工作人员就职前,由具体人员持企业介绍信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财政部门:要落实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各项财政经费保障(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安排相关经费)。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为优质餐饮配送企业参与学校竞争性遴选做好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师生安全、出行便利,严厉打击小摊小贩,清理小饭桌,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

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工作责任,保障学生午餐、午休和课后服务安全。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设定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重大节日,中、高考时段为重点检查时间,同时,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抽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

学校定期公布伙食账目和食谱,接受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会监督。

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课后服务政策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起草说明

征集已结束,感谢关注!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芜政〔2020〕41 号)精神,积极、稳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主持起草了《关于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留言选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