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超期未反馈举报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0-04-07 15:57
来源: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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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404001 | 来信时间: | 2020-04-04 09: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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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陈**** |
内容: | 我于2019年7月初收到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关于投诉举报书办理情况的回复》,该回复称对于我举报的涉案商家(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溜溜青梅未标注蜂蜜具体含量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但直到今天为止,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告知举报人本案办理期限延长,从上述时间计算,本案办理期限已经严重超过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第二十条规定的60日办理期限,属于程序违法、懒政行为,遂投诉。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4-07 15:57:03
答复意见: “陈宁”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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