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doc
繁政办秘〔2021〕19号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今年,区政府共收到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2件、代表建议78件(5件议案转建议)、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80件。上述议案、建议、提案的分办意见已经2021年4月20日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做好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区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讲时效、重质量、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件深入研究,专人负责,妥善办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协调、抓办理、抓进度、抓检查、抓办复,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承办区人大议案的各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制定办理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提升办理质量
区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贯彻“三走访”制度(办前、办中、办后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对答复工作和落实情况的意见,主动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确定与代表、委员的见面时间,保证见面率100%。对代表、委员反馈为不满意的议案、建议、提案,要按规定程序重新研究,做好再答复工作,不断推动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三、树立协作意识
区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注重联办效果。对所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先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以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协办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协办意见(附件4)交送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区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要在6月1日前将办理情况形成答复文稿,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审查(同时附送电子文本,电子邮箱:fcxdbs@163.com)。
四、及时办理答复
整个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要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办理答复文稿经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由各主办单位于7月20日前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答复,同时附《征询意见表》(附件5),并分别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同时复印1份送区政府督查室。
五、做好办理总结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形成书面总结,7月30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督查室,并按照《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繁政办秘〔2010〕5号)要求,及时做好办理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区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电话:7874850)、区政协提案委(电话:7855071)和区政府督查室(电话:7855267、7878062)联系。
附件:1.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承办分类表
2.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承办分类表
3.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承办汇总表
4.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协办意见格式和办理复文格式
5.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
6.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内容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