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公告 (2021)拟吊公002号

发布时间:2021-05-21 09:53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2021)拟吊公002

繁昌县宇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我局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均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本局202132日在芜湖市繁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公告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局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有权向本局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听证,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我局将拟吊销的企业名单公示在我局公告栏和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chang.gov.cn)内,请企业自行查询。联系电话:7877409

 

 

 

 

2021519

 

 

 

 

 

 

 

 

 

 

 

 

 

附:拟吊销企业名单

1

繁昌县宇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

繁昌县备程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3

繁昌县双平种植专业合作社

4

繁昌县建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5

繁昌县平铺镇惠农水稻专业合作社

6

繁昌县平铺茶冲林木专业合作社

7

繁昌县寒华经果林专业合作社

8

繁昌县乐文农机专业合作社

9

繁昌县成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10

繁昌县义正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

11

繁昌县中创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12

繁昌县汪洋农民水产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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