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退捕转产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0-11-27 16:20 来源: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繁昌区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心谋划、精准施策,全面落实退捕转产渔民养老保障政策。

周密部署,摸清底数。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荻港镇政府等部门联合行动,通过数据比对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摸清退捕转产渔民基础信息和养老保险参保现状。采取村(社区)填报、乡镇审核、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方式,严把数据采集关。认真梳理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将符合条件的退捕转产渔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建立健全退捕转产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台账,按照“一人一档”方式归档,确保资料全、底数清。

深入宣传,加强引导。繁昌区人社局多次深入社区开展退捕转产渔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座谈会,通过集中宣讲、逐个解答、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介绍政策、解读政策。印发《退捕转产渔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告知书》和《退捕转产渔民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十问十答》政策等宣传资料。从如何参保、如何缴费、待遇领取标准等退捕渔民关心的问题,进行精讲解、细算账,帮助他们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引导退捕转产渔民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参加养老保险类型和参保补贴方式,保障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应保尽保,保障到位。按照“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的保障工作要求,将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转产渔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人核实渔民类型、参加养老保险险种。自2020年1月1日起,退捕转产渔民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专业渔民每人每年3000元、兼业渔民每人每年2000元 ,补贴年限为15年。退捕转产渔民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参保补贴政策。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捕转产渔民,参保补贴资金一次性记入其个人账户后,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截至11月底,繁昌区符合参保补贴政策退捕转产渔民173人,已落实到位173人,共兑现参保补贴资金225.7万元,完成率100%。(繁昌区人社局 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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