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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局主要职责

文明办职责:

1、负责办理县文明委赋予的日常工作;

2、研究制定全县文明创建的规划与措施,做好督促检查与指导工作,负责起草该项工作的考核内容与办法及奖惩机制;

3、组织开展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执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及评选工作;

4、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容局职责


1、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制定、检查与落实;

2、指导环卫所抓好城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与清运及环卫设施的保养、更新工作;

3、指导城管所抓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4、指导渣土所抓好城区渣土管理工作;

5、配合县文明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

6、指导村镇做好村容镇貌的管理与整治工作;

7、参与规划部门临街建筑物(含住宅小区)的设计风格的图纸评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

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违章占道,露天经营烘烤、排档等产生烟尘污染;

(2)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橡胶、塑料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违反规定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单位地址:繁昌县国防训练中心南2楼

单位电话:0553-7911211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政府 主办 繁昌县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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