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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国土资源局机构及职能

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

    •  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探矿、采矿案件;负责受理土地、矿产行政案件和信访工作。

    •  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未利用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  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矿产调查和测绘、土地矿产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土地确权、城镇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

    •  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拔工作;承担各类非农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  负责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等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估价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  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质的审查以及对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确认评估结果;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的征收和使用。

    •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备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式分析;负责组织全县矿产资源储备评审、认定、登记、统计、和核销管理;依法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

    •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保护计划、规划,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指导监督地质环境的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搞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

    •  统管全县测绘行政管理工作;配合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基础性测绘、行业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等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交;指导保护测量标志,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繁昌县春谷商市北门大转盘
单位电话:0553-7914722    0553-7914703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政府 主办 繁昌县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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