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店的油烟净化器管道安装在居民小区内

发布时间:2020-09-16 17:43 来源:繁昌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0915002 来信时间: 2020-09-15 17:13:3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谢****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繁昌县金繁小区5号楼104室的居民。出门一个月。回来发现我家西面的门面房装修,把本来的通风口打开了一个大窗户,并安装了一个的油烟净化器管道在我的主卧室的窗户外面,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我也给城管执法部门投诉啦,他们也叫物业 、居委会干部来了。他们都没有办法让他还原成原来的样子。并跟我说他们没有执法权,我就想问问领导到底谁有执法权?我就是要求他拆除油烟净化器管道,不能影响我居民生活。我们的小区正在改造。这样严重影响我们,不和谐的生活,让这个改造又有什么意义?还望领导能为我们底层的老百姓做主。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繁昌县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9-16 17:43:59

答复意见:

“谢****”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城管局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队员再次上门与您及店主进行协调沟通。该店正在装修,尚未营业,且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双方协商,目前店主已同意将油烟净化器的通风管道进行改造,并在近期改造完成,同时也会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油烟净化器,避免对您产生影响。后期我局会对该商家的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持续监督管理。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6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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