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小区多层阳台漏水,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
发布时间:2020-07-10 16:45
来源:繁昌县建设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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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709001 | 来信时间: | 2020-07-09 10: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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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徐**** |
内容: | 我是繁昌县华阳小区A区多层5楼住户,从2014年入住以来,前阳台和飘窗楼板均存在反潮现象,墙面腻子年年发黑空鼓掉落,曾多次向物业反映,至今未有结果,到雨水少的季节,都是请人将发霉起泡的墙面铲除,重新刷腻子维修,已重复数年。今年雨水来临后,比往年更加严重了,有水滴下挂,经上六楼检查后发现六楼前阳台由于没有封顶,雨水直接打在六楼的阳台上,地面常年裸露风化,才造成楼板渗水。本人找到六楼业主沟通,能否将前阳台顶层进行封闭,该业主目前有安置住房两套,自住一楼,六楼常年闲置,暂无装修考虑,至于漏水问题他不负责任。本人再次向新入住的物业反映漏水问题,物业说楼顶漏水负责维修,阳台漏水找六楼。本人和六楼多次沟通未果。我想请问下华阳小区设计、建设和分配安置的管理部门,六楼业主无论是购买还是被安置房产,拿房子是不是等于必须封闭阳台,是否将六楼前阳台封闭作为六楼业主拿房的必然条件或应尽义务,六楼阳台的面积是否计入了房产面积,建设方是否必须进行封顶,还是赠送给业主的,如果赠送的,像这样有建设瑕疵的业主能否拒绝接受。没有哪条规定房子到手就要封闭前阳台楼顶,是设计缺陷,还是建设单位节约建设成本,将本应封顶的阳台顶面工程量转移给业主,六楼阳台在没有任何屋面遮挡,常年日晒雨淋的情况下,是否在建造初期,使其具备和屋面同等的防水能力和后期维修保障待遇,五楼住户在面对不具备防水能力的楼板阳台渗水,应该找谁去解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繁昌县建设投资公司
答复时间:2020-07-10 16:45:54
答复意见: “徐济荣”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建投公司答复如下: 宁安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发现反映的问题为六楼私人住宅,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不在物业公司维修范围内,我们仍积极帮助您和六楼住户进行了联系,六楼住户表示其目前暂无装修计划,对阳台不进行封闭,若五楼住户需维修,可以提供自己的房屋钥匙协助。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1995539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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