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毅名城小区物业费缴纳
发布时间:2020-04-03 11:06
来源:繁昌县房地产管理局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20200401002 | 来信时间: | 2020-04-01 10:2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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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杨**** |
内容: | 我是众毅名城小区的一名住户,业主委员会因为消防问题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消防道路乱停乱放车子的问题普遍,消防栓内无水,显然成为了摆设,现在物业费缴纳按什么标准?物业公司7层以上住户按1.3一个平方收费是否有据可循?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繁昌县房地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4-03 11:06:47
答复意见: “杨慧”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众毅名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维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9年9月与维顺物业公司签订了试用期服务合同,小区物业费收缴标准合同有约定(其中住宅物业服务费0.6元/平方米/月、公共能耗费六层及以上0.7元/平方米/月)。小区消防栓内无水的问题,系地下消防管道渗漏造成,物业公司已与开发单位联系好,将于近期安排专业人员对小区地下消防管道渗漏进行检测维修。小区消防通道乱停乱放问题,我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和引导,近期县消防救援大队也在进行专项督查。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8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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