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武帝元封二年(—109)建春谷縣,屬丹陽郡。三國吳永安年間(258~264)地屬故彰郡。西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屬宣城郡。
    東晉元帝大興元年(318),司馬睿即位建康(今南京),其襄城郡繁昌縣(故址繁陽亭在今河南臨穎縣西北30裏)之民因避戰禍,從帝渡江,流聚春谷,遂于春谷地僑置襄城郡繁昌縣,是時春谷、繁昌兩縣並立。成帝鹹和四年(329)僑置淮南郡,領春谷、繁昌等縣。晉孝武帝太元八年(383),改春谷爲陽谷。晉安帝義熙九年(413)省陽谷入蕪湖縣,又省蕪湖入襄垣縣。自是春谷廢,唯繁昌存。
    南朝宋邦武大明六年(462),淮南郡並入宣城郡,繁昌縣屬宣城郡,明帝太始三年(467)複屬淮南郡。梁武帝天監元年(502),以陽谷地置南陵郡,治赭圻(故城址在今荻港鎮)。
    隋開皇九年(589),罷南陵郡置南陵縣,廢繁昌等縣更置當塗縣,是時繁昌縣阙,南陵縣治赭圻,屬宣州。
    唐武後長安四年(704),移南陵縣治于青陽域(即今南陵縣城),屬宣城郡。
    南唐升元年間(937~943),割南陵五鄉,複置繁昌縣(治屬在縣西北延載鄉,今新港辦事處),屬江甯府。
    北宋太祖開寶八年(975),繁昌縣屬宣州。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屬江南東路太平州。
    南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屬江南東路太平州。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改太平州爲太平路。順帝至正十五年(1355),明兵渡江,首取江浙行省江東道太平路,升爲太平府。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定太平府直隸京師。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改京師爲南京,稱南直隸太平府,繁昌屬之。英宗天順元年(1457),繁昌縣知縣王旬,因縣治瀕大江之沖,據南畿上遊,往來供遞钜劇,邑小莫支,民滋消耗,建議朝廷改遷,邑人中丞吳琛贊之,始遷縣治于金峨上鄉(即今繁昌縣城),以延載鄉故城爲舊縣鎮。
    清順治二年(1645),康熙六年(1667),繁昌縣先後隸屬江南布政使司、安徽布政使司太平府。
    中華民國初,繁昌屬蕪湖道。民國16年(1927),屬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21年(1932)屬第九督察區,民國29年(1940)屬第六行政督察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屬安徽省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蕪當專區,1950年上半年轉轄于池州專區,1952年劃歸蕪湖專區,1981年上半年屬宣城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7月改屬蕪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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